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筆試考場規則
一、上午考前70分鐘、下午考前60分鐘,考生應到達本專業資格考試科目所指定的考點,憑本人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軍官證、士兵證、港澳臺居民身份證明,外籍人員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明、境外永久居留證,下同)原件進入考點。
二、考生在每場考試前2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明進入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考試人員應如實在“考場簽到表”上簽到,經監考人員同意后進入考場,考生必須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證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備核對??忌鷳目荚嚬ぷ魅藛T的管理,積極配合考場工作人員的各項監督和檢查。
三、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64號)規定,開考5分鐘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場。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原則上封閉2個小時,不足2小時的全程封閉。
四、考生不得攜帶黑色簽字筆、鋼筆、2B鉛筆、削筆刀、橡皮、直尺等進入考場,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筆記、紙張、計算器、報刊、手機、手表、電子設備及通訊工具等考試中禁止使用的物品進入考場,隨身攜帶物品必須放在考場指定位置。開考后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五、考生應在答題卡(紙)上的“考生條形碼粘貼區”粘貼本人條形碼,并在指定位置準確填寫個人信息。
六、規定在答題卡上答題的部分,一律按要求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對應的信息點,不用2B鉛筆填涂或在試題本上作答的一律無效。
規定在答題紙上答題的考試科目,考生必須使用黑色簽字筆、鋼筆在規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超出區域的作答不予評分,答題字跡要清楚和工整。下午考試科目如有選做題,必須準確填涂選題框,否則會影響閱卷,并不能正確評分。同時,嚴禁將試卷、答題卡(紙)、草稿紙帶出考場。
七、考生應確保答題卡(紙)版面整潔、干凈、平整,嚴禁亂涂亂畫或折疊,不得在答題卡(紙)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
八、考生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試卷字跡模糊、有折皺和污損等問題,考生可舉手詢問。
九、考生不得故意偽造證件參加考試。不得損壞試卷、答題卡(紙)、電子化系統設施。
十、考生不得相互傳遞試卷、答題卡(紙)、草稿紙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十一、準考證不得涂改或轉借他人,也不得用于記錄考試試題或答案等相關信息。
十二、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將答題卡(紙)反面向上放在桌子上,經監考人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
十三、考生應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違規違紀者,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